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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家庭征個稅:從躺著征稅到站著征稅
按家庭征個稅:從躺著征稅到站著征稅
來源: 海口網(wǎng) 作者:舒圣祥 時間:2012-03-26 17:01

  據(jù)3月26日《濟南日報》報道,中央政府有關部門準備在2012年啟動全國地方稅務系統(tǒng)個人信息聯(lián)網(wǎng)工作,為“按家庭征收個人所得稅”改革做好技術準備。而在此之前,如何統(tǒng)計異地同一家庭成員的收入情況,一直是個稅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術障礙。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表示,“目前階段個稅改革已經(jīng)不是稅制的問題,而是一個技術問題?!痹诖酥埃瑐€人所得稅按照個人征收,實行的是“收入屬地征稅”的征繳方式。而“以家庭為單位的綜合計征”,則是以家庭為單位,將家庭成員收入加總后,統(tǒng)一征收個人所得稅。

  眾所周知,凡提個稅必被罵已經(jīng)成為一種慣例,按家庭征個稅當然也不例外。雖然人們將按家庭征個稅理解成一種增稅舉動,其實比較無知,但這并不意味著按家庭征個稅“沒有群眾基礎”。恰恰相反,正是因為個稅稅制改進的嚴重落后,讓人們看不到更為公平的個稅改進可能,從而產(chǎn)生了習慣性的“受迫害心理”。這種受迫害心理,會弱化人們理性分析問題的興趣和能力,轉而形成并強化一種始終為個稅所迫害的條件反射式憤怒。

  雖然最受公眾歡迎的個稅改革是提高個稅“起征點”,問題是經(jīng)過多次調整,這種最為簡單也最為討好的個稅改革方式,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積極價值已經(jīng)越來越小,也不再是個稅制度設計中最不理想之處。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稅并根據(jù)家庭情況采取不同的扣除標準,無論是基于個稅制度設計的調節(jié)初衷,還是更好滿足收入分配改革需要,都是必須前行的改革方向。

  目前,個稅減免項幾乎只有保障基本生活的免除額,也就是所謂“起征點”。如此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稅收優(yōu)惠,既沒效率,也不公平。如果是以家庭為單位計稅,單薪家庭準許夫妻兩人扣除,有孩子的家庭有撫養(yǎng)孩子的扣除項,有老人的家庭有贍養(yǎng)老人的扣除項,顯然要公平得多。更重要的是,按家庭征個稅意味著所有的收入項目都要計稅,而不是像現(xiàn)在這樣主要以工薪收入為主,如此,相比收入來源單一的工薪族家庭,收入來源廣泛的高收入家庭將要承擔更多稅收。建立在綜合計征基礎上的個稅調節(jié),無疑更貼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現(xiàn)實。

  當然,對稅務機關而言,按家庭征個稅的難度和工作量都將更大,在家庭收入不同項目匯總、異地家庭成員收入計算等方面,也是巨大的技術挑戰(zhàn)。因為當下絕大部分的個稅,都是由工作單位代扣代繳,稅務機關相當于是“躺著就把稅征了”;那么,按家庭征個稅之后,對稅務機關的要求當然會大得多,稅務機關面對的將不再是代扣代繳的各個單位,而是必須直面“尊敬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必須從“躺著征稅”的舒適狀態(tài),回歸到“站著征稅”的公共服務機關本職定位——是的,稅務機關就應該是站著的,而不是躺著的。

  對納稅人而言,將會感受到更多納稅人的感覺,報稅將成為現(xiàn)代公民的象征;而不再是稀里糊涂就被代扣代繳,根本見不著“躺著征稅”的稅務機關,更拿不到象征納稅榮譽的納稅證明。因此,按家庭征個稅,是一個系統(tǒng)性的工程,是一項根本性的變革。盡管個稅“以家庭為單位的綜合計稅”改革尚在技術準備階段,但在一些經(jīng)濟條件比較發(fā)達的地區(qū)啟動個稅改革試點,已經(jīng)具備條件。個稅改革不應該繼續(xù)停留在提高“起征點”以緩解公眾不滿的簡單套路里,作為一種國際慣例,按家庭征個稅被呼吁多年,是該盡快推出試點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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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稱我國正為按家庭征個稅進行技術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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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鄭克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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