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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在廈門自己生火做飯 許廣平寫信鼓勵離婚
魯迅在廈門自己生火做飯 許廣平寫信鼓勵離婚
來源: 遼沈晚報 作者: 時間:2013-03-11 10:35

  故居內陳列的魯迅用過的部分生活用具,其中有他“水煮火腿”的酒精爐。

  1926年8月26日,魯迅應老友林語堂(時任廈門大學國學系主任)之邀,離開北京,經(jīng)天津、上海,于9月4日抵達廈門,就任廈大國文系和國學研究院教授。1927年1月16日,魯迅離開廈門,乘“蘇州”號海輪赴廣州。魯迅在這里住了四個月又12天。

  經(jīng)常得自己生火做飯

  魯迅起初抵達廈門時應該是輕松愉悅的,對于從未見過閩南風物也頗有點興奮。安頓下來一周后,他寄了廈大的明信片給在廣州的許廣平,用*號標明了自己的住處,并訴說了自己對第一場颶風的感受。9月18日,他寫了《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難得的充滿童真并快樂的文章。在23日寫給H.M.兄(害馬,即許廣平)的信中,他說“海濱很有些貝殼,撿了幾回”,這個孩童似的魯迅跟北京那個時時掙扎于苦痛與懷疑中的魯迅大相徑庭?!?/p>

  那時,廈大以重金在全國延聘名師,魯迅作為教授,月薪有400大洋。報酬豐厚,氣候溫暖,政治氣氛又不濃郁,魯迅本想在廈門好好呆兩年,教書之外,“還希望將先前所集成的《漢畫像考》和《古小說鉤沉》印出。

  然而,魯迅的一點點高興很快便消散了。

  “我一生中第一次碰到的最大的釘子就是魯迅對我的過不去?!边@是顧頡剛晚年時在《自傳》中用血淚寫下的文字。其實魯與顧并無深仇大恨,甚至也沒有過什么直接沖突。關鍵在于,顧一連薦了五個朋友到廈大任教,這讓魯迅大為惱火。也許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據(jù)顧頡剛之女顧潮后來披露,顧當時認為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有抄襲之嫌,并曾與陳源談及,1926年初陳便在報刊上將此懷疑公布出去,引起了魯陳之間關于“抄襲事件”的連日筆戰(zhàn)。

  這個時候,魯迅在生活上也有諸多不如意。小小的一間屋,既是臥室也是書房,還是廚房和餐廳,經(jīng)常得自己生火做飯裹腹。林語堂1936年在美國所寫的《魯迅之死》一文中對此有深切的回憶,當時林語堂深感過意不去,常請魯迅到鼓浪嶼家中吃飯,甚至還帶他到林巧稚家里聽林的一位侄女彈鋼琴。

  許廣平寫信鼓舞他離婚

  在廈門的日子,恐怕是魯迅徹底解開自己關于感情心結的一段必要的緩沖期。他在北京和許廣平產(chǎn)生感情后,內心一直是惶惑和猶豫的。在廈門,他的心情愈發(fā)郁悶,對愛情的疑慮也逐漸加重。

  “常遲疑于此后所走的路:一,積幾文錢,將來什么都不做,苦苦過活;二,再不顧自己,為人們做一點事,將來餓肚也不妨,也一任別人唾罵;三,再做一些事(被利用當然有時仍不免),倘同人排斥,為生存起見,我便不問什么都敢做,但不愿失了我的朋友。第二條我已行過兩年多了,終于覺得太傻。前一條當先托庇于資本家,須熬。末一條則太險,也無把握(于生活)。所以實在難于下一決心,我也就想寫信和我的朋友商議,給我一條光?!?1月,他寫信試探許廣平。

  敏感的許廣平回了一封十分激動的信:“……我自己還是瞎馬亂撞,何從有光……你自身是反對遺產(chǎn)制的,不過覺得這份遺產(chǎn)如果拋棄了,就沒有打理,所以甘心做一世農(nóng)奴,死守遺產(chǎn)……我們是人,天沒有叫我們專吃苦的權利,我們沒有必吃苦的義務,得一日盡人事求生活,即努力做去。我們是人,天沒有硬派我們履險的權力,我們有坦途有正道為什么不走……照平素在京談話做去,在新的生活上,沒有不能吃苦的?!?/p>

  這信毫不隱瞞自己的焦急和不快,一下子挑穿了魯迅不愿解除舊式婚姻的內心原因,又熱烈地鼓舞他作出決斷。這樣的直率而急迫,徹底打消了魯迅的疑慮。他立刻回信,不再閃爍其辭:“我覺得現(xiàn)在H.M.比我有決斷得多……”

  12月底,魯迅辭去廈大教職,“我對于名譽、地位,什么都不要,只要梟蛇鬼怪夠了”,看完學生的期末試卷后,他登上了去廣州的輪船。

  在廈門的4個月又12天,魯迅終于相信了愛情。這也許是魯迅一生中取得的最大勝利。

  摘自《中國名人故居游學館》

(編輯:劉芮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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