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認為,在他被故意傷害的過程中,KTV經(jīng)營方作為安全保障義務人,未能盡到合理限度范圍內(nèi)的安全保障義務,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此,近日,他將經(jīng)營方告上法庭,索賠547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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