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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必要追查什么“限牌信息泄露”
        沒必要追查什么“限牌信息泄露”
        來源: 揚子晚報 作者:張貴峰 時間:2014-03-27 17:32
          杭州市政府25日宣布,3月26日零時起正式實施機動車限牌。而一份與當天發(fā)布會材料如出一轍的“新聞通稿”在限牌前夕便熱傳網絡,引發(fā)政府消息被泄質疑。杭州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表示,“會追查消息泄露原因”。(3月26日中新網)
          
          關于限牌的政府“新聞通稿”,在正式發(fā)布之前便遭到“泄露”,這當然會令當地政府很窩火、很尷尬、很被動。因為不僅令原本政府預期的“突襲”效果大打折扣,也加劇了此前有關限牌信息的混亂程度,既讓當地大多數不知情的市民感到無所適從,同時也讓少數提前獲得限牌信息者可以趁機漁利。據悉,25日晚在杭州某4S店,一男子買了70輛面包車……
          
          不過,當地政府如果因此便要“追查消息泄露原因”,在筆者看來,顯然又并不靠譜。道理很簡單,“政府信息泄露”的一個基本前提是,該信息確屬不得提前公開的政府信息或“國家秘密”,而“機動車限牌”無疑明顯并不屬于這樣的政府信息。如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機關、單位不得將依法應當公開的事項確定為國家秘密”;而《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更明確規(guī)定,“制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的規(guī)范性文件……未經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不得發(fā)布施行”。
          
          這也就是說,諸如“機動車限牌”這樣“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決策,地方政府不僅沒有權利提前保密、擅自定為秘密,而且有義務提前主動公開、“公開征求意見”,否則,不僅不及時公開政府信息的做法涉嫌違法,甚至相關政府決策本身的正當合法性,也會顯得十分可疑。
          
          因此,面對“限牌信息泄露”,筆者以為,當地政府與其忙著“追查泄露原因”,還不如從“信息公開”角度,檢討反省“突擊”式政府信息發(fā)布的合理合法性。如所謂“太過敏感”,能否成為一個不及時公開政府信息的合理合法理由?如果“敏感”是因為“涉及公民切實利益”,這豈不恰恰正是一個必須及時公開、提前“征求意見”的理由?
          
          文/張貴峰
        (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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