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
· 海南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
首頁   |  觀點PK  |  ??诮ㄑ?/a>  |  評論  |  名人堂  |  社會長焦  |  椰風視點
新聞搜索:
  廣告熱線:0898-66835635
 您當前的位置 : 草根酷評>評論>
一起信息公開之訴難解刑訊之謎
一起信息公開之訴難解刑訊之謎
來源: 京華時報 作者: 時間:2016-02-18 09:42

  從案件性質和訟爭關聯(lián)性來看,想借助一起信息公開之訴解開當年的刑訊之謎可能性不大。理順檢警關系,還原檢察機關的法律監(jiān)督屬性,才是破解錯案追責難的務實之途。

  20年前,安徽霍邱縣的陳家楊莫名卷入一場“兇殺案”。所幸被警方認定的“死者”朱大國從外地趕回村子,還了陳家楊清白。雖然警方先后給了陳家2萬多元補償,但“從關押到釋放,都沒有任何材料”。去年,陳家楊將霍邱縣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警方公開當年的辦案信息。昨天,此案二審開庭。

  20年前的“兇殺案”早已塵埃落定,陳家楊的訴求中,有些其實已有了答案。比如,“原告目前是否還是犯罪嫌疑人”,可以確定陳當然不再是嫌疑人。再如,“如果原告目前不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那么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是從何時被取消的”,根據(jù)媒體報道的警方說法,從警方獲悉“亡者”歸來后就立即釋放了陳家楊這一細節(jié)來看,陳在當時就已洗脫嫌犯身份。

  陳家人堅持不放手的原因,恐怕并不在于“討個說法”。在陳家楊的上訴狀中,要求警方公開的11項信息還包括:原告被羈押在看守所的法律手續(xù);訊問原告的民警的姓名及現(xiàn)在工作單位;原告的訊問筆錄;原告所涉嫌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辦案民警在訊問原告時是否有刑訊逼供行為等。透過這起“信息公開之訴”,隱約能窺見陳家楊追究當年錯案責任的堅持。

  近年來,經(jīng)由再審程序得以昭雪的錯案已有數(shù)十例之多,但公開的錯案追責少之又少,僅有的幾例也被網(wǎng)友吐槽有“罰酒三杯”之嫌。改由行政訴訟切入,走“暗度陳倉”的追責之路,注定不會是坦途。事實上,一審判決陳家楊就輸了。

  當然,在文本上,陳家楊并沒有輸。一審判決結果是,被告霍邱縣公安局對原告陳家楊、徐玉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予以答復。注意了,法院只是讓警方答復,并不是讓警方公開原告訴請的辦案信息,所以警方才會對尊重法院判決那么有底氣。事實上,一審后陳家人很快就收到了霍邱縣公安局的答復:朱大國死亡案相關案件信息不予公開。這也是促使陳家楊提起上訴的原因。

  我們無法預測二審結果,但從案件性質和訟爭關聯(lián)性來看,想借助一起信息公開之訴解開當年的刑訊之謎可能性不大。庭審中,原告方多次就“是否存在刑訊”向被告方提問,都被被告方以該問題與庭審爭議焦點沒有關系為由,直接拒絕。

  就算二審法院推翻一審判決,直接判令警方公開包括“辦案民警在訊問原告時是否有刑訊逼供行為”等案件信息,警方也大可以直接回復“沒有”或“目前沒有證據(jù)證明當年辦案民警在訊問原告時有刑訊逼供”。

  其實,啟動對刑訊的刑事調查權并不在法院,而在檢察機關。檢察機關及時介入刑事錯案責任調查的主要障礙在于檢警之間事實上的兄弟關系,而非憲法架構上的制約關系。理順檢警關系,還原檢察機關的法律監(jiān)督屬性,才是破解錯案追責難的務實之途。

?

?

相關鏈接:

安徽P2P平臺三農資本欠6億贖回款被刑事立案調查
酒后撒潑打傷勸架民警 一男子被刑事拘留
8歲女孩疑被母親失手打死 母親已被刑事拘留

?

(編輯:吳茜)
?

網(wǎng)友回帖

       xud988.cn AllRights Reserved      
??诰W(wǎng)版權所有 未經(jīng)書面許可不得復制或轉載
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210010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 0898—66822333
舉報郵箱:jb66822333@163.com
瓊ICP備202300828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