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王健權在京注冊公司后,雇用多名親戚,冒用多家期刊出版單位的名義出版雜志,以幫助發(fā)表論文為名,收取作者版面費高達1200余萬元。8月9日上午,王健權等9名被告人被控非法經營罪在順義法院受審。(8月10日《北京晨報》)
諷刺的是,這伙騙子都只有小學文化,卻成立“采編部”,自稱編輯對外征集稿件,以幫作者刊登論文為由收取版面費,然后再將冒名出版的雜志寄給作者。狂賺版面費達1200余萬元,卻只用了10個月,堪稱天下最賺錢的“生意”。
耐人尋味的是,23歲的王健權認可罪名,但對“冒名”二字提出異議,稱他和雜志社是合作關系,雙方簽有合作協(xié)議,公司是經授權后開展工作的。但大多涉案雜志社均否認委托王健權征稿及出版,雙方不存在合作關系,還有雜志社表示早已???。因此法院認定是“冒名”。
但10個月狂賺1200萬,足以證明論文“發(fā)表生意”的市場需求之旺盛,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收取版面費,也就是“交錢就給發(fā)”,已經成了許多期刊和作者的“共識”和“規(guī)矩”。
實際上,有些正規(guī)的雜志社,也在用山寨雜志騙錢。比如曾有報道,名為《醫(yī)學信息》的期刊,除了正常出刊的期刊,還編一期“鴛鴦期刊”,從作者角度看,以為是刊發(fā)在了這個期刊上,實際上,“鴛鴦期刊”和這伙騙子編的山寨雜志一樣,只寄給作者,用于作者得到獎學金、“畢業(yè)交差”或評職稱,在期刊檔案中當然是檢索不到的。
于是,一個常識性的后果是,只要出錢,就能發(fā)表,作者還會在論文的質量上下功夫嗎?而于雜志,只要付錢,來者不拒,利益驅使之下,創(chuàng)收多多益善,還會在乎論文質量嗎?于是,這種雜志,還會有多少的學術價值?
事實上正是這樣,比如這本《醫(yī)學信息》,即使在正常版上刊發(fā)的論文,一般是“一頁一文”,有的頁碼上刊登了兩篇論文——篇幅最短的不到500字。據其中一本雜志統(tǒng)計,只有330頁,卻刊登了386篇論文。顯然,如果說“成果”,那么,不過是“創(chuàng)收”了更多的版面費而已。
可以作為鮮明對照的是,美國《科學》雜志亞太分社主編在一次接受中新社采訪時稱,有98%的中國來稿被該雜志拒絕刊載。于這家雜志,顯然沒有版面費一說,因此,沒有學術含金量的論文,絕對不可能登上這本雜志的版面。也正因此,這本雜志才能始終如一地以權威性獨占鰲頭。
“版面費”成為“潛規(guī)則”,是山寨雜志的生存土壤,也因此得以10個月狂賺1200萬,現在,這伙騙子已經被繩之以法,但“版面費”這個怪胎卻依然存在,顯然,“版面費”不僅在制造著大量的學術泡沫,也在敗壞著學術風氣。也因此,有關方面實在不能再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了,如果期刊離開了版面費只能關門,那么,實在是越早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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