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癮君子”請來“制毒師傅”養(yǎng)在自家廠房制作毒品,近日,這7人制毒團伙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宣判。新京報記者獲悉,7名制毒者中最高被處以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的刑罰,其他人分別獲得無期至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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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原料 “癮君子”請“制毒師”制毒被判死緩

海口網 http://xud988.cn 時間:2017-06-25 08:18

  6月22日上午,三中院集中宣判兩起涉毒案,其中一案是備受關注的7人團伙制毒案。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癮君子”請來“制毒師傅”養(yǎng)在自家廠房制作毒品,近日,這7人制毒團伙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宣判。新京報記者獲悉,7名制毒者中最高被處以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的刑罰,其他人分別獲得無期至10年有期徒刑。

  起獲含冰毒成分液體28.6千克

  臨近“6·26禁毒日”,6月22日,三中院召開發(fā)布會介紹該院“審理毒品案件情況”。三中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馮楨表示,對本案被告人作出如此刑罰是要傳遞一個信息,北京對毒品犯罪“零容忍”。

  當日上午,三中院在大法庭對兩起涉毒案進行集中宣判,該院還邀請北京市人大代表旁聽。兩起涉毒案共9名被告人,10時許,被告人被帶進法庭。其中一案便是日前備受關注的7人團伙制毒案,因被告人郝某身體不適被法庭允許坐下聽判。

  本案中,47歲的朱某原是一名工廠老板,染上毒癮后于2015年11月初至12月11日間,指示并伙同被告人郝某、孔某、胡某、袁某、黃某、劉某在其所租廠房內制造毒品,公安機關當場起獲含有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液體共計28.6千克。

  其中,孔某是他情人,負責販賣毒品,胡某請來制毒師傅袁某、黃某,司機郝某負責買料拉人,劉某負責做飯看廠子。

  七人分獲死緩、無期至10年有期徒刑

  經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朱某、郝某、劉某均曾因違法或犯罪行為受過行政處罰或刑罰,均不思悔改再次犯法,且制造毒品數量大;朱某、孔某、郝某還向他人販賣毒品,且數量大;郝某還非法持有毒品,數量較大。被告人朱某、孔某行為均構成販賣、制造毒品罪,被告人郝某行為構成販賣、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袁某、胡某、黃某劉某的行為均構成制造毒品罪。

  最終,法院判決朱某、袁某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胡某、郝某、孔某無期徒刑;黃某有期徒刑15年,劉某有期徒刑10年。

  7人均未當庭表示是否上訴。

  ■ 案情

  怕被發(fā)現 工具原料分散網購

  47歲的被告人朱某原做涂料鐵藝生意,2000年在懷柔區(qū)橋梓鎮(zhèn)某村租賃廠房,廠房后來成為他們制毒車間。朱某說,他和情人孔某2014年認識,平時一起吸毒,購買毒品時認識了胡某,胡稱能請到制毒品的師傅,朱某表示遇到了商機。

  2015年11月初,他們赴四川請“師傅”袁某、黃某,答應制毒一公斤給三萬元。和朱某一起吸毒的司機郝某負責開車將他們拉過來,還按照師傅要求網購制毒原料和器具。據介紹,為避免引起注意,他們分散購買原料,原料除草酸等化學藥品還有大理石、玻璃球。

  郝某說,來京后,在朱某暫住地,他拿出了幾顆泛黃的冰毒,提議讓黃某到廚房提純,以測試黃某制毒水平。制毒期間,一屋子的臭氣還熏暈了黃某。

  在此前庭審中,兩名“師傅”卻否認他們會制作毒品,稱“我們就想騙錢”。審理中,他們卻說不出起獲的液體來源以及所購買的原料確實系制作冰毒所用。

  檢察機關認定這些液體是毒品的半成品,純度不高,但正是被告人要進行提純和制作的。

  ■ 追問

  1 為何沒判死刑立即執(zhí)行?

  這起案件中,公安機關起獲含有甲基苯丙胺的液體共計28.6千克。從重量上看,已經屬于涉案毒品量十分巨大,為什么在該案中沒有人被判死刑立即執(zhí)行?

  三中院刑庭副庭長馮楨說,在北京制造毒品的案件,近幾年罕見,制造數量達到28.6千克,也觸目驚心。但該起案件中,公安機關起獲的是一種含甲基苯丙胺的液體,和傳統(tǒng)直接起獲成品冰毒不同。

  他進一步解釋說,制毒師傅在合成原料后,形成了液體,毒品制作過程一般是先做成液體,再提純?yōu)楣虘B(tài)。本案中,應該說制毒過程基本完成。

  “這些制毒者沒有完成最后一步,一般是為了持有液體向買家開價,價格合適以后,制毒師傅才告訴對方提純的方法,最后形成的就是甲基苯丙胺固體,也就是所謂的冰毒。”他說,液體合成為固體的純度,與提純時間、方式等都有很大關系,技術好、水平高固態(tài)中的純度就高。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也經過了禁毒委專家的論證,馮楨說,依據國內以往判例,最高人民法院也有相關解釋,如果涉案數量很大但含量非常低的話,一般不考慮判處死刑,而且該案根本沒有測出含量。故判處兩被告人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斑@是符合法律的,也能體現公平執(zhí)法的理念,同時,能傳遞一個信息,作為首善之區(qū)的北京,對毒品犯罪是‘零容忍’的,制毒更要依法嚴處?!?/p>

  2 “假制毒”為何也犯制毒罪?

  案件審理中,有被告人稱他并不知道如何制作毒品,為了騙老板錢,只是將一些原料胡亂加入混合,這是否構成減輕刑罰的理由?

  馮楨說,制毒是行為犯罪,不是結果犯罪,只要是制作就觸犯了刑法。

  他進一步解釋稱,在這個案件中,制毒師傅都是從四川請來的,制作合成基地在北京,購買原料是從網絡上分散購買,以避免公安機關懷疑。

  馮楨介紹,根據專家意見,這是非常典型的使用麻黃素加碘加紅鱗的制造毒品案件,從他們購買的原料和工具來看,沒有一樣是無關制毒的?!八哉f,這些辯解無法混淆我們依法科學的判斷和案件的事實。”

  ■ 追訪

  群眾舉報毒品案占比超六成

  宣判后,三中院通報毒品案件審理情況,近一年來,三中院轄區(qū)審理的毒品案件總體數量有所反彈,重大毒品案件數量呈下降趨勢。值得注意的是,三中院根據審理案件特征總結發(fā)現,近年來利用網絡販毒犯罪明顯增加,掃碼支付毒資、建立微信集體吸毒等新形式出現。

  輕型毒品案增加趨勢明顯

  據介紹,近一年來(2016年6·26國際禁毒日至今),三中院轄區(qū)共受理毒品案件395件,審結376件,結案率達到95.19%,依法懲處毒品犯罪分子416人。其中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上重刑的96人,占全部毒品案件犯罪人數的兩成多。三中院審結一審中大毒品案件8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犯罪分子11人。

  相比去年同期,三中院轄區(qū)審理的毒品案件總數有所上升,但其中重大案件數量下降了50%,輕型毒品案件未見減少,反而增加趨勢明顯。

  出現微信集體吸毒等新形式

  從犯罪形式上分析,近年來,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發(fā)展,互聯(lián)網成為傳播毒品犯罪的平臺和渠道,三中院今年以來,審理了50多起網絡涉毒犯罪,典型形式包括通過網絡發(fā)布毒品銷售信息,發(fā)送涉毒快遞,掃碼支付、微信群等成為快速交易毒品和組織集體吸毒的新手段。網絡信息傳輸不易監(jiān)管,加速了毒品流通。

  值得一提的是,“朝陽群眾”等各區(qū)的群防群治力量在舉報毒品案件中發(fā)揮了積極作用,據三中院統(tǒng)計,毒品犯罪被群眾舉報破獲占比較高。由群眾舉報抓獲犯罪分子的案件比例超過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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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京報] [作者:陳海峰] [編輯:金慧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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